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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磅政策||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管理的意见全文
更新时间:2018-04-20 点击:847

国家能源局再次发布新一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,对此我们划了一下重点,原文附在下方:

1、分布式光伏一共有三种运营模式:全部自用、自用为主余电上网(上网电量不超过50%)和全额上网。依旧存在全额上网模式,超过20MW的屋顶项目则不被认定为分布式,不管采用哪种运营模式,将全部按照普通电站进行规模化管理,通过竞争竞价获得指标。

2、将所有光伏项目纳入指标管理,所有需要补贴的光伏项目都必须在补贴目录内

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将把所有光伏项目(地面集中电站、分布式光伏)纳入规划指导范围中,统一规划管理。另外要求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合理把控光伏发电发展速度,确保平稳有序发展。对于纳入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项目,要严格规模管理,严禁超规模建设。

3、各省(区、市)自行定规模,能源局将不再统一管理

新的政策下,将由各地根据自身年度规模实施条件,在国家分解提出的各地发展规模范围内自行组织实施。各地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市场形势、消纳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拟实施的年度规模,并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年度规模实施条件,向所在地能源监管机构、省级电网公司论证确认并取得一致意见后,对外发布当年建设规模。

 

 

来源:国家能源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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